永康的犬舍在哪?
犬只养殖场(户)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,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犬只养殖场(户)场(户)圈选址应当在远离人口密集区和主要交通干道等区域,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农业产业发展等有关规划要求,符合动物防疫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。
(二)犬只养殖场(户)场(户)圈应当与其他动物(犬)隔离,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。养殖场与场区出入口距离在50米以上;场区内部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,并有隔离设施。
(三)犬只养殖场(户)场(户)圈应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;有完善的动物疫情监测、报告、登记、防控制度和污染防治方案。
(四)犬只养殖场(户)场(户)圈应当有完善的防疫消毒制度,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和病死犬、污水、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、预防疫病的发生和传播。
(五)犬只养殖场(户)场(户)圈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犬(犬)笼,犬(犬)笼不得少于5只(5窝)犬的最小使用面积,且犬(犬)笼地面应做防滑处理,犬(犬)笼顶应当设透气装置,犬(犬)笼内应设固定排便区。犬(犬)笼的顶部、底部、门应当使用金属网状材料,侧边、背面应当使用金属板材或者金属网状材料。
(六)犬只养殖场(户)场(户)圈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完成其他相关手续。